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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車主因未辦理車輛過戶登記,導致車輛實際使用者違規,罰單、燃料費及牌照稅仍算在原車主名下,造成不小困擾。旗山監理站近日提醒,無論是車輛買賣、贈與,或因分手、離婚導致車輛實際由他人使用,都應立即辦理過戶登記,以免後續衍生法律及財務責任。
旗山監理站指出,經常有民眾抱怨,自己早已不再使用的車輛,卻陸續收到交通違規罰單與稅費催繳通知,甚至有些情況,連車輛下落都無法得知。這類情形大多發生在:
針對找不到新車主的情況,旗山監理站建議,原車主可透過刊登報紙公告或寄送存證信函催告新車主完成過戶,若在法定期限內仍未辦理,可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印章、報紙或存證信函證明,向監理單位申請「拒不過戶註銷登記」,正式解除車主責任。
旗山監理站強調,車主在轉讓車輛時務必確保完成過戶登記,並切勿輕易將個人證件借予他人作為人頭戶,以免因違規、事故或稅費問題,導致自身權益受損。監理站提醒,無論是出售、贈與或轉讓車輛,應確認對方已完成登記,避免後續法律責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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