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免稅酒類新規 2025年起每人可攜帶1.5公升自用酒

日期:2025-03-04 20:31:15

港灣新聞網 地方中心

自2025年1月25日起,財政部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將入境旅客攜帶自用酒類的免稅上限從原本的1公升調高至1.5公升。臺北關表示,符合免稅額度的旅客可直接通過綠線檯入境,無須向海關申報;但若攜帶酒類超過免稅數量,則需主動經由紅線檯通關,接受海關查驗並依法繳納稅款。

根據新規定,年滿18歲的旅客可攜帶最多1.5公升的自用酒類入境,不限瓶數,且無需申報。但若攜帶超過免稅範圍,旅客應主動通過紅線檯報關,並遵守5公升的攜帶上限。此外,來自大陸地區的未開放進口酒類,攜帶上限為1公升。超過5公升者,旅客需具備酒類進口業許可執照,並依一般貨物進行進口報關,或選擇退運或放棄該批酒品。

臺北關特別提醒,若旅客攜帶酒類超過免稅數量卻未主動申報,將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規定,遭海關沒收酒品,並面臨罰鍰處分。為避免違規受罰,旅客應事先了解相關規範,並誠實申報。

民眾若對攜帶酒類入境的規定有疑問,可至臺北關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taipei)查詢「旅客通關」專區,或在入境時至紅線檯向海關洽詢,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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