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 : 為強化高雄港錨區管理制度,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錨泊管理費計收方案(圖片/翻攝)
港灣新聞網
高雄港務分公司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全新「高雄港船舶使用錨地錨泊管理費計收方案」,針對錨泊船舶的安全與管理進行全面優化,期望強化錨區水域安全,並提升資源使用效率與公平性。
此次新制規定,船舶每次錨泊以7日為限,屆期需駛離重新申請,以避免船舶長時間滯留導致船體或機件異常未察,並確保船舶適航性。此外,新增臨時錨泊管控機制,要求緊急下錨需專案申請,並規定船舶須保持守值無線電,隨時提供船況資訊,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
新計費方案針對未按時起錨、連續下錨等情況設置延遲費用與加成計費方式。例如,連續下錨72小時內再次申請的船舶,將按加倍標準計費。此外,錨區維修船舶如超過3小時將按超時部分加倍收費,確保錨區資源合理分配並減少違規行為。
高雄港務分公司感謝航運業者對新規的支持,並表示將持續與相關單位合作,滾動檢討管理措施,以有效掌握錨泊船舶的狀態,確保錨區與港區水域的安全與效能,為航運業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環境。
高雄港作為臺灣國際商港的重要樞紐,此次規範調整,顯示港務分公司持續進化的決心,為港口的長遠發展奠定更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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