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
為保障消費者健康及提升產品標準,衛生福利部宣布,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新制及嬰兒食品標示管理新制將於114年1月1日正式實施。此舉旨在加強國內化粧品與食品安全,促進業界與國際接軌。
衛生福利部於今年3月公告新增全氟/多氟烷基物質等9項禁用成分,禁止業者製造、輸入或販售含該等成分的化粧品。違規者將面臨新臺幣2萬至500萬元的罰鍰,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能面臨停業處分。相關規定以保障消費者健康,並與國際化粧品管理趨勢接軌。
嬰兒食品標示新制將四項現行規定整併為一,並對標示內容進行重要修訂:
此外,新制要求食品須標明保存方法、使用方式等,並以顯著方式標示辨識標記。
食藥署提醒化粧品及食品業者,需主動檢視產品成分與標示,避免違規。此外,家長若需使用母乳替代品,可向醫師、營養師等專業人員諮詢,選擇合適的產品。未來,食藥署將持續與業界合作,提升消費者對產品的信任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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