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新聞網
自用車及機車的113年度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限已過,高雄市區監理所苓雅監理站特別提醒尚未繳費的車主,若尚未收到補繳通知書,應立即查詢是否繳納,以免逾期遭受罰款。根據公路法規定,逾期未繳納者可能面臨300至3,000元的罰款。
多種繳費方式便捷不拖延
針對未繳納的車主,監理站已於9月底寄出補繳通知書。車主可持補繳通知書前往各大銀行、郵局、超商臨櫃繳款,或者透過多種行動支付平台如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蝦皮購物、悠遊付、橘子支付及全支付等便捷方式繳納。
若車主對補繳通知書有疑問,或不確定是否已繳費,可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或直接致電各地監理所查詢。
避免逾期受罰 建議約定扣款
苓雅監理站提醒市民朋友,繳納汽燃費的最佳方式是辦理銀行帳戶約定扣款,讓燃料費自動從指定帳戶轉帳,免去手動繳費的困擾。若對轉帳扣繳方式有任何問題,市民可隨時致電苓雅監理站洽詢,電話為07-2257812 分機311或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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