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淨海前哨站(阿貴潛水)執行淨海活動(圖/海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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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廢棄物已成為全球海洋生態的重大威脅,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積極推動多元策略,透過公私協力清理海廢、回收再利用、強化法規及國際合作,展現臺灣對海洋保育的努力。2023年(113年)全年度共清除超過3,656公噸海洋廢棄物,並推動「海洋保育法」與「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以完善法規體系,落實海洋環境保護。
海保署指出,減少海洋廢棄物須從源頭管理開始,2023年共補助地方政府回收344.04公噸廢漁網及海廢保麗龍,並協助二類漁港廢棄物暫置區處理2,958.87公噸廢棄物。此外,透過企業社會責任(CSR)及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機制,鼓勵企業參與海廢治理,促進回收循環利用,讓更多資源重返經濟體系。
在清除海廢方面,海保署與地方政府合作,召募環保艦隊及潛水志工「潛海戰將」,鼓勵從事海上作業及潛水活動的人員,將發現的海洋廢棄物帶回岸上處理。同時,與潛水業者合作成立「淨海前哨站」,建立即時清除機制,提升海洋廢棄物回收效率。此外,海保署亦委託專業海事公司進行海廢清理,去年共計清除353.47公噸海廢,持續維護海洋生態環境。
為進一步強化海洋環境治理,海保署與9個部會、15個機關合作,推動「海岸清潔維護計畫」,依「立即清、定期清、緊急清」三清原則,確保臺灣1,900公里海岸線皆有專責單位負責清理。此外,海洋委員會與環境部定期邀集環保團體召開「海廢治理平台」,推動「海廢治理行動方案第三版」,由海保署、農業部漁業署及環境部各自落實海廢清理與管理措施。
海保署也積極參與國際合作,透過APEC相關會議與國際研討會,邀請各國專家分享海廢治理經驗,促進技術交流與合作。因應全球永續發展目標(SDGs),海保署未來將持續推動政策優化,並與企業、學界、民間團體攜手,共同打造清潔、健康的海洋環境。
海保署強調,海洋廢棄物的治理需要全民共同參與,除了政府與企業的努力,也需仰賴民眾日常落實減塑、回收與妥善廢棄物處理。未來,海保署將持續與各界合作,讓臺灣的海洋環境朝向更永續的未來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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