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說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相關事項(圖/海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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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台灣海洋科研能力並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海洋生態保育及海洋安全挑戰,行政院於3月13日核定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強調,該中心將肩負國家級海洋科研任務,確保台灣在海洋科技、調查與治理上的自主發展,期盼立法院及社會各界支持,爭取本會期內完成立法。
根據規劃,海洋委員會國家海洋研究院正在籌建100噸級與300噸級海洋調查船,預計於115年底完工,並規劃於116年啟用國家船模實驗室。未來這些設施將提升台灣全海域科學調查能力,並補足目前國內船模試驗的技術缺口,確保核心技術自主化,強化海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為確保調查船與實驗室的運維順暢,海委會計畫設立「行政法人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確保從建設到營運的無縫接軌,發揮最大效益。
管碧玲進一步說明,海洋科研的核心在於適任專業人力,儘管先進儀器與設備能提升研究品質,但最終仍需仰賴專業人才確保穩定運作。為此,海委會將在調查船建造期間即安排關鍵船員與探測技術人員進駐船廠,進行船舶設計、操作與安全管理的實務訓練,並同步進行船模實驗室技術人才培育,確保未來研究與運維的無縫接軌。
管碧玲強調,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的設立,將為台灣海洋治理與科研發展奠定重要基礎,希望各界共同支持,並籲請立法院能於本會期內完成相關法案審議,確保台灣在海洋科技領域擁有更完善的研究環境與技術能力。
更多資訊請洽海洋委員會官網或立法院審議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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