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刑事局查扣證物(圖/刑事局)
港灣新聞網 社會中心
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攜手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破獲一起重大大麻種植案,查獲250株大麻植株及相關毒品製造器具,4名涉案嫌犯落網。警方強調,大麻仍為我國第二級毒品,製造、販賣及施用均屬犯罪行為,切勿輕忽其危害。
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三隊)與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及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共同偵辦毒品案件,經長期蒐證,發現彰化縣和美鎮一處外觀為手搖飲料店的透天厝,竟暗藏大麻種植場,隨即報請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於113年10月1日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查獲林○○(36歲)、黃○○(36歲)、傅○○(35歲)、鄭○○(22歲)等4名嫌犯,並搜出大麻植株250株、大麻乾燥葉毛重894.5公克、大麻種子毛重23.4公克,以及相關種植與製毒設備。
警方調查發現,負責種植大麻的傅嫌透過網路自學大麻栽種技術,並憑藉自身水電專長私自接電竊取台電電力,以供應大麻種植所需的長時間特殊光照設備。經台電人員現場查證後,已立即斷電,防止該處繼續運作。
以單株大麻產量300公克計算,此次查獲的植株約可生產75公斤大麻,換算可供約40萬人次吸食,潛在危害社會甚鉅。
刑事警察局表示,大麻在台灣仍屬第二級毒品,無論是製造、運輸、販賣、栽種,或是單純吸食,皆屬違法行為,可能面臨重刑處罰。警方強調,將持續強化毒品犯罪查緝,斷絕毒品來源,並展現政府對毒品「零容忍」的決心,以確保國民健康與社會安全。
註:「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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