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掛牌罰3600元+禁行!高雄岡山15輛微電車遭稽查2輛被罰

日期:2025-02-22 22:55:06

圖 : 未掛牌罰3600元+禁行!高雄岡山15輛微電車遭稽查2輛被罰(圖/高雄市區監理所)

港灣新聞網 地方中心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微電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入交通管理規範,所有車主必須依規定領用牌照後方可行駛於道路。高雄市區監理所為加強宣導並確保交通安全,日前會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機動分隊,於岡山區中山北路進行聯合稽查,針對未掛牌上路及違規改裝車輛進行攔查取締。此次行動共攔查15輛微電車,其中2件未領牌車輛遭依法開單舉發。

未掛牌上路 最重罰3600元並禁行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之1規定,微電車若未依規定領用牌照即上路行駛,所有人將面臨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其繼續行駛。其中,通過型式審驗的車輛將當場移置保管,而未經型式審驗的違規車輛則將被沒入,車主須格外留意。

監理所強調守法騎乘 提醒車主注意六大規範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為確保騎乘微電車的民眾安全,車主應遵守以下六大規範:

  1. 依法領牌:車輛須通過型式審驗並申領號牌,否則將遭取締。
  2. 強制險投保:所有微電車均需投保強制責任險,避免事故發生時無法理賠。
  3. 安全帽必戴:駕駛人應全程配戴安全帽,確保行車安全。
  4. 限速25公里:微電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超速行駛將受罰。
  5. 禁止載人與改裝:微電車為單人代步工具,嚴禁載人與擅自改裝,違規將受罰。
  6. 騎乘年齡限制:駕駛人須年滿14歲,未達年齡者不得上路。

聯合稽查持續進行 籲請車主勿心存僥倖

高雄市區監理所強調,未來將持續與警方合作,加強查緝微電車違規行駛,並呼籲車主切勿心存僥倖,應選購合法車輛、依法掛牌,避免因違規受罰,影響行車權益與安全。

▲圖 : 未掛牌罰3600元+禁行!高雄岡山15輛微電車遭稽查2輛被罰(圖/高雄市區監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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