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參與WTO漁業補貼協定 落實永續漁業政策

日期:2025-02-21 18:23:47

圖:由駐WTO代表團羅昌發大使於114年2月18日(瑞士時間)遞交至WTO秘書長Ngozi OKONJO-IWEALA,(圖/漁業署)

港灣新聞網 國際中心

為強化海洋資源保育及符合國際漁業管理趨勢,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漁業補貼協定,由總統賴清德簽署批准後,駐WTO代表團羅昌發大使於2月18日(瑞士時間)遞交協定接受書至WTO秘書長Ngozi Okonjo-Iweala,成為全球第90個存放該協定的會員。這項舉措使該協定更接近生效門檻,進一步推動全球漁業永續發展。

國際合作推動漁業改革 WTO協定近生效門檻

WTO於2022年6月17日舉行第12屆部長會議(MC12),正式通過漁業補貼協定,該協定旨在減少補貼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漁業,禁止對過漁魚群(OFS)漁業提供補助,並協助開發中國家提升漁業管理能力。此外,WTO並設立專責委員會,以提升會員國漁業補貼資訊的透明度。

根據協定規範,當WTO總會員數166個中有三分之二(111個)會員完成國內審議並正式存放接受書後,協定即可生效。目前已有90國完成存放,該協定距離生效更進一步。

台灣積極配合國際標準 加強漁業監管

我國自2013年(102年)起,即針對IUU漁業問題,陸續修訂多項法規,包括「預防、制止和消除IUU捕魚之國家行動計畫」、「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及「漁業法」,透過法規強化管理,明確規範國內漁業行為,確保我國漁船不得從事違規漁撈,並限制對過度捕撈魚種的漁業補助政策。

漁業署表示,此次簽署WTO漁業補貼協定,展現台灣在國際漁業管理領域的積極態度,未來將持續參與國際漁業談判,與各國攜手維護海洋資源,確保漁業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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