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為本、綠能加值 黃昭欽次長實地視察漁電共生案場

日期:2025-02-09 02:06:17

上圖 : 訪視大阿蓮養殖協會地面型漁電案場(圖/漁業署)

跨部門合作推動漁電共生 養殖與綠能發展雙贏

港灣新聞網 地方中心

為推動綠能發展並兼顧養殖漁業,農業部與經濟部攜手合作,建立漁電共生的新合作模式。農業部次長黃昭欽今(8)日赴高雄、屏東實地視察漁電共生案場,聽取在地養殖漁民與光電業者的意見,並強調透過「養殖為本、綠能加值」的方式,不僅能確保養殖產業的穩定運作,也能讓光電業者獲得技術支持,促進雙方合作共贏。

養殖參與規劃 兼顧產業需求

農業部指出,為確保光電發展不影響養殖產業,優良的漁電共生案場應從設計初期即納入漁民意見。此次訪視的案例中,許多案場在設計階段便由養殖漁民主導,針對養殖操作需求進行規劃,使太陽能設施與漁業活動得以共存,達成穩定養殖產出與躉售電力的雙重收益。

多位漁民表示,案場運作以來,既能維持原有的養殖生產,還能透過光電收益升級設備、改善作業環境,提高整體養殖效率,促進產業永續發展。

農業部、經濟部合作 媒合漁民與光電業者

黃昭欽次長表示,為推動漁電共生政策,農業部與經濟部將透過跨部門合作,協助媒合養殖產業團體(如漁會、養殖協會、農會)與光電業者,讓有意願參與的漁民能夠直接參與案場設計,確保符合養殖需求。此外,農業部也將提供技術輔導,讓漁民能夠在合作期間持續經營養殖,真正落實「養殖為本、綠能加值」的目標。

兼顧養殖技術與綠能發展

此次訪視的漁電共生案場均證實,讓漁民參與設計有助於解決光電業者對養殖技術的不熟悉問題,確保案場建設後能夠順利運作。黃昭欽指出,未來漁電共生將朝向「產業媒合、技術輔導、合作共生」的方向發展,讓養殖戶、光電業者及政府三方都能從中受益。

農業部強調,若光電業者本身具備養殖技術或已有合作夥伴,仍可依循現行方式運作。但透過政府介入媒合與輔導,能夠讓更多養殖漁民受惠,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達成能源轉型與漁業發展並行的永續目標。

▲漁民蔣坤龍先生室內型漁電案場空拍圖(圖/漁業署)

▲訪視漁民蔣坤龍先生室內型漁電案場(圖/漁業署)

▲訪視漁民鄭瑞隆先生室內型漁電案場(圖/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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