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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家能源政策推動再生能源設施設置,農業部積極研議調整農民健康保險(農保)資格審查機制。農業部長陳駿季今(26)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表示,農業部將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以保障配合政策設置光電設備的農民持續參保農保的權益。
農業部指出,現行農保審查辦法中,對於參保農民須具備一定農業生產面積的規範,對於農地設置光電設施者恐構成影響,故此次修法將針對兩類型態進行放寬:
一、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設置再生能源設施且其面積在660平方公尺以下者,若剩餘土地仍維持農業生產,則農民可持續享有農保資格。
二、若配合推動「漁電共生」,則農保被保險人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面積將不再受0.1公頃的限制,但出租的農地仍須由承租者維持農用狀態,確保農業生產不中斷。
此外,針對農保申請中每年須從事農業工作達90日的要件,農業部亦考量基層農會實務認定不易,擬修正為「在臺天數達90日」為認定標準,降低認定爭議。
陳駿季強調,農業部將加速修法並公告實施,確保配合能源政策的農民不會因設置再生能源設備而喪失農保資格,並已要求各地方主管機關暫緩清查加保農地設置光電之農民資格,俟修正條文公告後再執行。
農業部此舉除確保農民保障不被削弱,也展現政府在農業與能源政策間尋求平衡的積極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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