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費催繳通知寄發,逾期恐罰3,000元」

日期:2024-12-19 01:31:57

港灣新聞網

高雄市區監理所近日已寄發113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催繳通知,呼籲尚未繳費的車主儘速完成繳費程序,避免因逾期而遭罰款或法律強制執行。

逾期未繳最高罰3,000元

根據《公路法》第75條規定,車主若未依限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可能面臨新臺幣300至3,000元的罰款,並移送強制執行。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車主,收到催繳通知書後應儘快繳清相關費用,以免產生額外的法律風險。

多元繳費方式 便利快捷

監理所提供多種繳費選擇,方便車主迅速處理:

  1. 臨櫃繳納:可持催繳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及超商完成繳費。
  2. 線上支付:透過「監理服務APP」、「e-Bill全國繳費網APP」等平台,使用金融卡或信用卡繳費。
  3. 行動支付:支援LINE錢包與街口支付,讓繳費更加便利。
  4. 補單繳納:未收到催繳通知書的車主,可至超商多媒體機打印補單進行繳納。

建議申辦自動扣款 省時又安心

為避免因繁忙遺忘繳費,監理所建議車主可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服務,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即可完成,無需會員註冊。此舉可確保按時扣款,減少漏繳風險,提供更加安心的用車體驗。

高雄市區監理所溫馨提醒

  • 車主需於期限內完成燃料費繳納,避免罰款及法律後續處理。
  • 使用多元支付工具,享受方便快捷的繳費方式。
  • 主動申辦自動扣款服務,從源頭減少遺漏的可能性。

更多燃料費繳納資訊,車主可至「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了解詳情,監理所亦提供專線服務,為車主解決繳費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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