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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26)日院會通過由司法院會銜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此草案的修正旨在強化檢察體系的打擊犯罪能力,並透過法制化檢察官助理的制度,合理分配檢察官的工作負擔,使其能更專注於複雜案件的偵查與犯罪所得的追溯。
修正草案的背景源自政府打擊詐欺的策略行動。自112年下半年起,政府採用臨時人員形式於各地檢署任用「檢察官助理」,以協助檢察官進行案件偵查。然而,為了進一步明確檢察官助理的業務權責、保障其工作權益,並增加檢察體系人力運用的彈性,法制化的必要性應運而生。112年11月17日,法案由法務部提交行政院並會同司法院研商,今日最終通過修正草案。
該修正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行政院強調,此修正草案的通過將有效擴增檢察系統的輔助人力,提升整體偵查效能。接下來,法務部將配合立法院的法案審議進程,期望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使檢察官助理能正式納入體系,為打擊不法提供更多助力。
本次法案的通過顯示行政院對於基層檢察官工作負荷過重問題的高度重視,期望透過強化檢察團隊的力量,更加有效地打擊各類犯罪行為,保障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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